近期,披露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明日(10月10日)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草案议案,至此员工持股计划正式落地。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军、卢顺民、胡春晖等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
值得关注的是,江特电机在不久前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赣处罚字(2022)2号。经证监会查明,江特电机间接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与其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存货和利润,致使其披露的2017 年年报和 2018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对此,证监会拟对江特电机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不同金额的罚款。
此外,江特电机或将面临股民据此提起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江特电机虚假陈述导致投资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提起索赔,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索赔范围为,2018年4月13日到2021年12月10日之间买入江特电机股票,并且在2021年12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智能电机产品及锂产品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电机行业骨干企业,江西省100强企业。今年1至6月份,江特电机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采矿业占比79.29%,电机占比19.28%,其他制造业占比1.31%,汽车生产制造占比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