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下午15: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5人。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刊载于2023年7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刊载于2023年7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3年7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5人。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刊载于2023年7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3年7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徐海明先生、彭惠女士、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4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3年7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上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