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我们国家最高级别的市场质量管理措施,相信大多数的电机厂家均经历过相关的检查,通过抽查的手段督促电机制造企业向市场提供优良的合格产品,严肃电机市场秩序。
近年来,在电机市场质量检查方面的规则悄然发生了一些改进,无论从抽查产品的针对性还是抽查过程监管,都更进一步提高了质量监管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CCGF710.2-2015,是针对于三相异步电动机的质量抽查实施细则,该细则的一些改进内容,很值得我们去推敲。
(1)涵盖范围。高低压绕线型及鼠笼型三相异步电机,以及派生和专用系列电机均在该规范的管理范围。
(2)涉及到的标准。电机产品涉及到的强制性通用要求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均为本规范的标准依据;该规范的要求与电机应遵从的标准相一致。该类标准主要包括:GB755、GB14711、 GB1971、GB18613、GB30254、GB10068、GB10069.3和GB/T1032、10069.1等通用性标准。
(3)抽样地点、样品基数及检验数。抽查样品从生产商确认合格,并认定可以对外销售的电机,检查样品/备检样品/样品基数按照电机中心高分段,H180及以下电机按照3/3/8,H250及以下按2/2/6,H280及以上的电机则按照1/1/2的规则随机抽取。
(4)检查项目及判定原则。细则是规定了共14项检查项目,其中:A类检查项目(极重要质量项目)9项,具体为电机旋转方向、接地、接线及接线装置、接触电流、绝缘电阻、介电强度、机械强度、热试验和效率;B类检查项目(重要质量项目)5项,具体为引线防护、接线端子、定额试验、振动和噪声检测。
合格判定按照0缺陷原则,即14项检查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当出现A类不合格项时,被界定为严重不合格。
抽查是严肃和规范市场产品质量的手段,也是引导电机生产者关注质量、重视质量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