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002196.SZ)1月9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对“三包费”的会计估计不合理等涉嫌违法行为,致公司2018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个别年度虚假记载占比较大;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处罚款400万元;对3名相关负责人处罚款合计280万元。
公告显示,2015年以来,方正电机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海能”)直接或通过广西三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广西三立”)向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简称“广西玉柴”)销售产品,并向广西玉柴提供产品质保,根据广西玉柴的索赔情况,上海海能计提或确认产品质量“三包费”。
自2018年底起,广西玉柴发起的产品质量索赔明显增加,但公司未作出恰当的会计估计及会计处理。经计算,2018年至2022年公司应补提“三包费”金额分别为2550.80万元、423.07万元、-1498.19万元、-1240.40万元、-256.4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5.98%、22.67%、-2.31%、-148.94%、-0.77%,并影响对应年度商誉减值准备。
同在2015年,方正电机收购上海海能100%股权,形成商誉8.29亿元。方正电机(越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越南方正”)原为方正电机全资子公司;2019年7月,方正电机将越南方正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海能。自2019年底起,公司不恰当地将越南方正纳入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确认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不准确。
经计算,结合“三包费”会计估计不合理的影响,2018年至2022年公司应补充确认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5292.43万元、173.38万元、3290.69万元、1471.77万元、-8441.2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12.40%、9.29%、5.08%、176.72%、-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