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连续五年年报虚假记载 方正电机及相关责任人将被罚款6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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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方正电机发布关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以下简称 " 浙江证监局 "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浙处罚字【2024】1 号 ) ,经查明,方正电机存在对 " 三包费 " 的会计估计不合理、不恰当地扩大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等涉嫌违法的事实。
上述两项合计导致方正电机 2018 年利润总额虚增 7843.23 万元、2019 年利润总额虚增 596.45 万元,2020 年利润总额虚增 1792.50 万元,2021 年利润总额虚增 231.37 万元, 2022 年利润总额虚减 8697.62 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8.38%、31.96%、2.76%、27.78%、26.03%。2023 年 8 月 15 日,方正电机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追溯调整 2018 年至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
浙江证监局认为,方正电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 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法》 )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2019 年《证券法》 ) 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及 2019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牟健作为方正电机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实施、参与方正电机 " 三包费 " 计提、商誉减值 测试等会计处理工作 ; 牛铭奎作为方正电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 顾一峰作为方正电机时任董事长,负有对公司全面管理的职责。上述三人未能保证任职期间公司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是方正电机相关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方正电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 ; 对牟健给予警告,并处以 130 万元罚款 ; 对牛铭奎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 对顾一峰给予警告,并处以 70 万元罚款。
方正电机被处罚事件让我们不禁要反思: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 首先,企业的道德风险不容忽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部分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采取违法违规手段,损害了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其次,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还有待加强。
同时,该事件也提醒所有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要时刻保持警惕,防范风险。首先,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报告的审核把关,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其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力的震慑。而投资者也需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在投资过程中,应当充分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避免盲目跟风,降低投资风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电鳗财经》将对方正电机整改情况,及该公司后续股价表现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