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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酉新能源电机科技因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4-07-19 金融界2870
导读

2024年07月18日,福建证监局公告显示,福建大酉新能源电机科技(以下称“大酉新能源”)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证监局的调查中被查实。根据该办法

2024年07月18日,福建证监局公告显示,福建大酉新能源电机科技(以下称“大酉新能源”)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证监局的调查中被查实。根据该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大酉新能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大酉新能源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期间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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